實踐中,一些公司為了節(jié)省成本,對于剛入職的員工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不購買社保,或者試用期過后一次性補繳,這么做合法嗎?有什么風險?
01、企業(yè)試用期不繳社保合法嗎?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保繳納具有強制性,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非得,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所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行為是違法的。
02、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怎么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03、試用期不繳社保的風險?
1、違法解除合同
在試用期未滿時,勞動者主動辭職,而公司未購買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的,屬于員工被動辭職。也就是說,由于用人單位沒給勞動者買社保,勞動者不得不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
2、工傷風險
員工出事單位全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單位繳納社保,期間如果勞動者再此期間發(fā)生意外工傷、工傷事故等意外狀況,產生的巨額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單位只能自咽苦果。
例如前段時間發(fā)生的一則新聞,講的就是此類事件,某工廠新員工入職時,在其試用期期間單位未及時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在此社?!翱諜n期”期間員工發(fā)生工傷,經鑒定為5級傷殘,最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全額承擔工傷賠償,共計324500元!